其他组合装置制造专项条件
本专项条件适用于汇管(汇流排)、过滤器、除污器、混合器、缓冲器、凝气(水)缸、绝缘接头、阻火器等。
C14.3.1 注册资金和全职员工人数
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,全职员工人数不少于20人。
C14.3.2 专业人员
C14.3.2.1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
设置工艺、材料、焊接、无损检测、理化检验、产品检验、设备管理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。
C14.3.2.2 无损检测人员
许可产品标准有无损检测要求且自行进行无损检测的制造单位,至少应当有相应检测项目的Ⅱ级人员各2人项。
C14.3.2.3 焊接人员
持证焊接人员不少于2名,并且至少具备2项合格项目。
C14.3.3 生产条件
C14.3.3.1 厂房场地
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㎡。
C14.3.3.2 生产工序
其他组合装置的制造一般应当有下料、成型、焊接、无损检测、总装、耐压试验、气密性试验等生产工序。
无损检测、理化检验可以分包,其他不得分包。
C14.3.3.3 生产设备
应具有氩弧焊机、手弧焊机等焊接设备。无损检测工作分包时可不要求无损检测设备条件。
C14.3.3.4 工艺装备
有与许可产品相适应的装配工装、焊接工装耐压试验设备及其工装。
C14.3.4 资料和技术文件
应当据诶所制造产品的图纸总目录、整套图纸、零件图、工艺工装图设计计算书等。阻火器应有技术鉴定或者型式试验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