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4.2 GC2专项条件
B4.2.1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
(1)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;
(2)全职员工人数60人以上。
B4.2.2 专业人员
(1)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中级职称,从事4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;
(2)设置工艺、材料、焊接、检验、无损检测、理化检验、设备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无损检测责任人应当具有射线Ⅱ级或者超声Ⅱ级资格;
(3)技术人员比例占全体职工人数10%,且不少于6人,有机械、焊接或者金属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,其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不少于3人;
(4)持证焊工中气体保护焊焊工不少于4人。
各类人员的具体要求见此。
B4.2.3 办公及库房场地
办公面积(建筑面积)大于200m2,设备材料库房面积大于300m2,具有焊材库和焊接试验场地。
B4.2.4 安装设备与检测仪器设备
安装设备与检测仪器设备的要求见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