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1 通用条件
D1.1 人员
施工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一名质量保证工程师,负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、实施、保持和改进。
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其申请项目的情况,任命施工前施工组织设计(含工艺),施工过程中吊装、焊接和无损检测(必要时),调试、施工过程检验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负责各质量控制系统的管理。
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(1)掌握与申请项目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;
(2)掌握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标准的要求;
(3)了解质量保证方面的知识和掌握相关控制系统的控制要求。
质量保证工程师、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、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和工作经历,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数量应当满足各许可级别相应要求。无相应职称时,可以按照表D-1的原则进行职称比照。
表D-1 职称比照表
职称 | 博士毕业生 | 硕士毕业生 | 大学本科毕业生 | 大专毕业生 |
高级 工程师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5年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7年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10年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12年 |
工程师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2年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3年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6年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8年 |
助理 工程师 | 理工类专业毕业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1年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3年 | 理工类专业毕业,从事机械或电气技术工作满5年 |
D1.2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
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与其申请项目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,至少应当提供以下规范资料,并且是有效版本: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;
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;
(3)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;
(4)《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》;
(5)《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》;
(6)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;
(7)《特种设备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维修质量保证体系 基本要求》;
(8)《特种设备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》;
(9)《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;
(10)《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》;
(11)《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》;
(12)《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》;
(13)《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》;
(14)《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》;
(15)《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》;
(16)《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》;
(17)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》。
D1.3 标准和技术文件
施工单位应当具有与其申请项目相关的起重机械标准,以及必要的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工艺文件和检验文件。标准至少包括以下的有效版本:
(1)GB/T 6974《起重机械 术语》;
(2)GB/T 3811《起重机设计规范》;
(3)GB 6067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》;
(4)GB/T 5905《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》;
(5)GB50278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;
(6)GB50256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D1.4 换证业绩要求
申请换证时,施工单位应当在原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内有施工业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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