锅炉制造许可证办理 办理流程:
1、登录企业所在省政务服务网。
2、选择法人服务。
3、按“部门”点击省市场监管局。
4、点击“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”在线办理。
5、选择“特设”栏目下的“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(含首次、换证、升级)”,点击网上办理。
6、因问题不清晰,现场评审时,需要提供的原始档案有:
6.1)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。
6.2)土地使用权、房产产权证明、房屋租赁协议原件。
6.3)技术人员毕业证、职称证原件。
6.4)焊工、无损检测人员、起重工及司炉工资格证原件(应加盖聘用单位公章,记载聘用情况),包括换证周期内全部安装改造工程所涉及的人员。
6.5)资源条件中要求的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、社保证明,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。
6.6)安装用设备、工装、检验检测仪器、计量器具、检验试验装置等台帐,发票,检定校准证书。
6.7)分包协议(无损检测、热处理、理化检验、起重等),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相关人员证件。
6.8)质量体系文件:质量手册,程序文件(管理制度)、安装改造工艺(工艺规程)、作业指导书及装订成册质量记录表格,及符合TSG07-2019附件M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见证。
6.9)质量体系责任人员任命文件。
6.9.1)换证周期内(受理有效期内)所有产品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、监督检验证书、监督检验报告、安装改造验收报告、安装改造质量证明书原件。
6.9.2)锅炉安装改造图纸及相关随机文件(含设计变更)。
6.9.3)施工技术文件: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。
6.9.4)上周期评审存在问题整改汇报。